在「大人看漫畫」成為日常之後

漫畫文化

在前幾週的公司定期內部會議上,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後來默默在我心裡有些發酵,也觸發了一些思考。

那天會議上,友社小麥田的一位同事預計於明年推出目標讀者為青少年的視覺文學(Graphic Novel,又譯「圖像小說」)書系,這確實是在台灣書市上有所空缺的路線,大家都覺得值得嘗試。但就在報告尾聲,自承是漫畫門外漢的大主管拋出了一個問題:「所以……這跟『漫畫』有什麼不一樣?」

這幾年,我也經常被問到這個問題。臉譜從二○一四年起,透過「PaperFilm視覺文學」書系陸續出版了許多以「大人也能看漫畫」為號召的視覺文學作品。即使同樣都是分格的圖像敘事,為了與過往的主流日本漫畫區隔,跳脫「漫畫是小孩在看的」刻板印象,我們從選題、風格到包裝定位與行銷都以大人為對象重新思考,也以「視覺文學」之名為作品定位,訴求這些過往被統稱為「漫畫」的作品,是特別為大人們所準備的。

因此,在被問到「視覺文學和漫畫有什麼不同」,我已經很習慣像上面這樣解釋。但在今天重新思考,我發現內心的答案已經有些轉變。隨著許多出版社、書店與創作者的投入與推廣,我感覺,這幾年台灣讀者對於「漫畫」的刻板印象,似乎漸漸淡化了。

除了臉譜外,如大塊、積木、漫遊者、大家、遠足、衛城、新經典等以文字書為主的出版社,都陸續出版了不少以大人讀者為主的翻譯漫畫作品,不只引起話題,也有不輸給一般文字書與主流日漫的銷售成績。台灣原創部分,推出紀實漫畫刊物《熱帶季風》及一系列亞洲紀實漫畫作品的慢工出版,還有從長期耕耘的《CCC創作集》出發,孕育出如《異人茶跡》、《北城百畫帖》、《守娘》等作品的蓋亞文化等,都為「大人看漫畫」灌注了大量養分。而獨立書店如Mangasick,也確實成為了台灣、甚至整個華語圈重要的非典型漫畫發信地與交流網絡中心,將漫畫推進了大人閱讀圈。

而在今年的各大書籍獎項中,漫畫也不可忽視,像是台北書展大獎小說╲非小說獎,分別由PAM PAM《瘋人院之旅》及陳沛珛《暫時先這樣》獲獎,阿尼默《小輓》也入圍非小說獎類。種種看來,漫畫似乎已在大人的閱讀中受到一定程度的習慣、認可,甚至是歡迎。

雖然要說任務完成似乎言之過早,畢竟台灣漫畫產業仍有許多困難的問題需要解決。但究竟區分「漫畫」、「圖像小說」、「視覺文學」這些名詞,是否還有必要,或者,該區分到何時?我想,或許幾年後,不論年齡與身分,當每個人都有適合自己的漫畫可看,甚至「大人也能看漫畫」變成了一件有點奇怪的訴求——大人本來不就都在看漫畫嗎?這時,屬於台灣的「漫畫新浪潮」,才要真正開始。